德州市检察机关“三位一体”提升办案质效

2020-04-17 14:18:00 来源:德州日报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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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鲁网4月17日讯 截至3月底,德州检察机关共批捕涉黑涉恶案件147件394人,提起公诉涉黑涉恶案件79件412人,保持了对黑恶势力违法犯罪活动的高压态势。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全市检察机关提高政治站位,严格依法办案,探索创建了提前介入、规范退查、均衡结案“三位一体”办案模式,提升了办案效能。

  日前,山东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在表扬2019年度全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集体和个人中,我市检察机关1个基层检察院、1名干警获殊荣。

  监督关口前移,精准提前介入

  2019年12月25日,由庆云县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全市首起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公开宣判。该案案情复杂,引发社会各界关注,侦查机关立案后,庆云县检察院成立由检察长任组长的办案组,指派检察官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取证,先后提出取证意见建议155条,为案件顺利办结打下了坚实基础。

  为切实提升扫黑除恶工作质效,市检察院充分发挥“捕诉一体”优势,主动将监督关口前移,在审查逮捕阶段就成立办案组,全面引导公安机关侦查取证。目前,已提前介入涉黑恶案件41件。他们与市公安局会签《关于加强和规范重大刑事案件提前介入工作的意见》,规范提前介入案件的范围、程序和工作标准,将起诉、审判证明标准向侦查环节传导。同时,健全与公安、法院的沟通协调机制,两级院在办理涉黑恶案件过程中牵头召开或参加公检法联席会、案件会商110余次,进一步明确执法尺度和证据标准,确保精准打击黑恶势力犯罪。

  德城区检察院在办理于某等人“套路贷”涉恶案中,办案检察官深入查阅分析证据,纠正漏捕犯罪嫌疑人11人,提出继续补充侦查取证意见40余条。宁津县检察院在办理张某等人寻衅滋事、非法拘禁涉恶案时,检察官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力求掌握主动权,受理后仅用2天夯实证据,从快提起公诉,有力打击了黑恶势力嚣张气焰。

  严格规范退查,提升办案质效

  “检察机关在案件办理中承上启下,必须精准把住认定关口,全面把握黑恶势力犯罪的基本特征和构成要件,既防止扫黑除恶脱离法律的扩大化,也避免因认识偏差的降格处理,让人民群众切实在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市检察院检察一部主任曹晓梅说。

  据介绍,市检察院与市公安局会签《公诉案件退回补充侦查工作实施意见》,制定常见犯罪退回补充侦查提纲模板,提高退查文书质量,补充侦查提纲均详细说明退回原因、目的,列明所缺证据材料,重大疑难案件的退回补充侦查提纲均经检察官联席会议讨论,案件退回补充侦查一律经部门负责人审核,并报分管检察长批准,有效避免案件“空退”“虚退”问题发生,切实提高涉黑涉恶案件的办案质量。截至目前,涉黑涉恶审查起诉案件一次、二次退回补充侦查率分别为45.7%、27.6%。

  同时,市检察院切实发挥一线指挥部作用,不断加强对下指导、统一把关,对涉黑案件和重大涉恶案件指派专人与承办人同步阅卷,实时跟进。在办理苏某等人重大涉黑恶案件中,市检察院检察长郭晓东亲自指挥调度,先后听取专题汇报9次,提出指导性意见21条,确保每一起案件都经得起法律和历史的检验。

  丰富监督内涵,推进综合治理

  “严明工作纪律、严肃队伍整顿、严格规范执法,认真履行申报材料审查核实职责……”近日,针对苏某涉黑案暴露出来的相关管理问题,庆云县检察院集中向案发地8个部门公开送达检察建议,督促重点行业主管部门严格落实监管责任,推动开展行业乱象专项治理。

  为有效达到“办理一案、教育一片、治理一方”的效果,德州检察机关结合办案,不断丰富工作涵。他们坚持边打边治边建,聚焦涉黑恶犯罪易发多发的行业、领域,深入分析黑恶犯罪产生发展规律和特点,积极向有关部门提出检察建议81件,为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贡献了检察智慧。

  工作中,办案检察官始终坚持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把监督融入立案、侦查、审判、执行等刑事诉讼全过程。专项斗争以来,全市检察机关不断加大对黑恶势力犯罪案件的监督力度,共监督立案10件27人,纠正漏捕漏诉61人,追捕漏犯39人,书面纠正违法6件。陵城区检察院在豆某等人涉黑恶案件审查逮捕阶段,通过对组织成员范某涉嫌非法侵入住宅案监督立案侦查,深挖余罪,确保了打击黑恶势力的质量和效果。

  同时,结合办案积极推动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与专项斗争双向发力,全市检察机关适用该制度优质高效办理案件18件117人。该院制作了两部认罪认罚案件宣传短片,在市看守所循环播放,通过以案释法、现身说法等方式,教育引导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全市检察机关将持续保持打击黑恶势力犯罪的高压态势,以决战决胜的实际战果回应人民群众新期待,为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攻坚战贡献检察力量。”郭晓东说。

责任编辑:霍艳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