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2020年基数调整

2020-07-02 14:17:00 来源:德州晚报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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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鲁网7月2日讯 7月1日,记者从德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根据市统计局公布数据,我市2019年度全部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93568元,按月平均工资3倍计算,2020年度住房公积金最高月缴存基数调整为23392元。按照单位和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最高缴存比例不得超过各12%的要求,2020年度月最高缴存额由去年的4552.8元提高到5614.08元,最低缴存额不变,仍为155元。

  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全省最低平均工资标准的通知》公布的德州市2018年最低工资标准,2020年我市住房公积金最低缴存工资基数为1550元。职工月工资低于1550元的,按最低标准执行。按照单位和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最低缴存比例不低于各5%的要求,2020年度月最低缴存额为155元。

  调整后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自7月1日开始执行。各单位在计算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时,按照单位和职工缴存比例乘以职工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据实计算。

  截至6月30日,本年度住房公积金结息工作顺利结束,为全市39.57万缴存职工结息1.72亿元,结息金额较上年增长16.22%,全部利息均已同步记入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

责任编辑:霍艳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