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市印发普通国省道建设项目实施暂行办法 国省道建设、养护有了明确规定

2021-02-23 10:39:00 来源:德州晚报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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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鲁网2月23日讯 2月22日,记者从德州市人民政府网站获悉,为规范实施普通国省道建设项目,服务营商环境和诚信政府建设,促进公路事业发展,德州市印发《德州市普通国省道建设项目实施暂行办法》。
  该办法所称建设项目,包括新建改线、拓宽改造和养护大中修项目。新建改线项目,是指普通国省道新建或实施局部线位改变的项目;拓宽改造项目,是指对普通国省道实施加宽改造的项目;养护大中修项目,是指对普通国省道路面、桥涵及相关配套设施实施修复性改造的项目。
  新建改线项目(含新建或拆除重建的大桥、特大桥)以地方政府投资为主,省级财政实行定额补助。项目手续分可行性研究(省道项目另有项目建议书)、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三个阶段。整个过程周期约为2- 3年。
  拓宽改造项目,在规定标准内(符合现行《公路工程技术标准》的四车道一级公路、两车道二级公路),省级财政负责路面、大中桥涵等工程内容的投资;市县财政负责路基土石方、小桥涵及征地拆迁、绿化、项目前期费用等内容的投资。路基路面及桥梁宽度超过规定标准的,超出标准部分的工程投资全部由地方政府负责。
  养护大中修项目投资政策同拓宽改造项目,以省投资为主,地方配套资金较少。有维修需求的路段提报前期计划(一般一年一次),省交通运输厅批复前期计划后,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完善建设方案、施工图手续,完成后可申报省级投资计划。整个过程周期约为2年。
  新建改线项目启动前期需满足纳入国家国土空间规划,完成基本农田占压调整等,经省交通运输厅同意后可适时办理项目手续。
  按照省交通运输厅、省财政厅对项目投资计划申报的相关要求,对拟建项目未办理土地使用手续的,不予申报投资计划。往年已实施项目未办理土地使用手续的,新上项目一律不予申报。

责任编辑:霍艳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