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点工作攻坚|德州市建立“免罚清单”机制

2020-06-10 17:34:00 来源:鲁网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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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鲁网6月10日讯(记者 张小南)6月10日,德州市政府新闻办召开“重点工作攻坚年”系列发布会,发布德州“化法治环境改革攻坚”重点工作情况。德州市司法局副局长路平围绕建立“免罚清单”机制介绍有关情况。

  为了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助力高质量发展,改善行政执法环境,市委、市政府印发《全市“重点工作攻坚年”重点任务实施方案》,就建立“免罚清单”机制作出部署,要求“对企业出现非主观轻微违规、没造成严重后果的,明确“首次不罚”“首次轻罚”适用范围。“免罚清单”是部门在针对涉企执法时对行政处罚权的细化、量化,主要目的是引导企业知法守法,合法经营。

  编制“不罚清单”“轻罚清单”是对具备相应条件的特定类型的违法行为,明确可以依法栽量不予行政处罚或者减轻行政处罚的适用条件和具体标准,并向社会公示,便于行政执法人员操作执行和当事人进行行为预判。

  为做好推进“免罚清单”工作,德州市司法局先期准备工作注重与有关部门的沟通和上级部门的请示汇报,对清单的梳理要求、编制标准、法律风险和社会风险、实施要求等问题进行了充分研究论证,起草了组织实施的通知,并就制定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多次请示省司法厅。将市级31个具有行政处罚权的部门全部纳入清单实施范围,制定统一执行标准。着手实施环节注重贯彻全省标准和突出地方实际,统筹市县同步开展。重视“免罚清单”机制建立后对实施效果的监督检查和评估检验。

  “不罚清单”涉及市场监管、公安发展改革、自然资源等25个行政执法领城,共计285余项违法行为事项。其中,对包括“个体工商户未将营业执照置于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在内的116项轻微违法行为在企业等当事人在限期内改正后,不予处罚;另外对151项当事人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轻违法行为也可免于处罚。“轻罚清单”明确对涉及交通运输、文化旅游、黄河河务管理等3个行政执法领城,包括“未取得经营许可,擅自从事或者变相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等在内的18项违法行为,符合法定适用条件的,可轻罚。

  下一步,德州市司法局针对市直部门和县市区的清单编制情况进行督导,重点对各部门清单公示的网站进行抽查,看公示的清单是否准确、完整、方便群众査询;登录山东省行政权力事项动态管理系统,检验部门是否在系统中按照清单要求对裁量基准进行校对,并将督导检查结果全市通报。在下半年对免罚清单涉及的执法领域开展专项监督检查。组织专题调研,运用执法监督的刚性约束措施对执行清单不力的部门追责。对清单实行动态管理,要求部门在执法实际中,因为法律法规修订而导致清单事项名称、要素和适用条件等调整的,要及时报同级司法行政部门汇总,由市司法局统一上报山东省司法厅。

责任编辑:霍艳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