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市纪检监察机关公开征集10方面损害营商环境问题线索

2020-04-28 16:10:00 来源:德州日报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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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鲁网4月28日讯 为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全市纪检监察机关自4月27日起面向社会广泛收集德州市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及其工作人员损害营商环境的问题线索,切实解决企业反映强烈的难点、痛点、堵点问题,助力优化提升营商环境,服务保障企业健康发展。

  问题线索受理范围包括十个方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优化营商环境重大决策部署、减税降费等政策措施和省委、市委有关工作要求,表态多调门高、行动少落实差,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打折扣、搞变通等问题。违反“放管服”“一次办好”“首问负责制”“一次性告知”等行政审批改革要求,在涉企服务中随意拖延、被动应付、敷衍塞责、不负责任,让企业多头跑、重复跑,执行政策简单化、“一刀切”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在市场监管、开办企业、保护中小投资者、登记财产、获得信贷、办理建筑许可、获得用水用气等环节,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假作为等问题。在招商引资项目签约后,无故不启动、不推进、不落实,或者对投资者反映的问题推诿扯皮、不及时协调解决等问题。为企业平等进入市场设置不合理附加条件、歧视性条款和准入门槛,或存在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影响市场公平竞争、破坏干扰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等问题。落实疫情防控期间各项暖企政策措施不到位,在企业复工复产组织用工、减轻经营负担、优化政策服务等方面不担当不作为、推诿扯皮、弄虚作假等问题。对涉及营商环境的投诉举报,未及时处理或故意拖延、推诿扯皮、处理不力,或以各种借口威胁刁难、打击报复投诉企业等问题。未按规定程序查办涉企案件,或在规定期限内无故不立案、不结案、不执行的,或存在压案不查、瞒案不报,应移送纪检监察机关、司法机关、行政执法机关而未移送的问题。滥用职权或借用公权,在企业参股搭股、兼职取酬以及违规借贷,或对企业乱检查、乱摊派、乱收费、乱罚款、乱拉赞助等问题。违规收受企业礼品礼金、消费卡、有价证券、名贵特产等财物,接受企业出资安排的可能影响公务执行的宴请、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或借与企业交往之机或以提供中介服务为名向企业及其负责人收取费用或者索取其他好处等问题。

  广大干部群众可通过以下方式进行举报:市纪委监委举报电话:0534-12388;举报信箱:德州市纪委监委信访室(邮编:253000);举报网站:http://shandong.12388.gov.cn/dezhou/

责任编辑:霍艳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