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市将创建两所大学

2020-07-09 15:03:00 来源:德州晚报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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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鲁网7月9日讯 近日,德州市制定的《推进职业教育创新发展试验区建设打造职业教育创新发展高地的实施方案》提出,发展高等职业教育,支持德州科技职业学院创建齐鲁科技职业大学;并以德州职业技术学院为基础,整合德州高级师范学校、中北大学德州研究生分院、德州市职业教育公共实训中心资源,创建职业技术师范大学。

  优化职业学院布局

  夯实中职教育基础地位

  全市统筹高中阶段教育发展,统一下达指导性招生计划,严格调控招生规模,确保全市职普比大体相当。职普比低于4.5:5.5的县(市、区),不再新增普通高中招生计划和民办高中学校数量。

  加大财政投入,大力改善办学条件,全市争取半数以上优质中等职业学校建设成为集中职教育、五年制高职教育、技术推广、劳动力转移培训和社会生活教育于一体的职业学校。到2022年,市域内职业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全部达标,每县至少建成1所省规范化以上标准的中职学校,全市建成5所省示范性中职学校,建设2所高水平中职学校。

  发展高职教育

  支持德州学院、山东华宇工学院申报专业硕士点。

  支持德州职业技术学院申报“双高计划”。

  支持德州科技职业学院创建齐鲁科技职业大学。

  整合3所师范学校创建省市共建的专科学校。

  支持德州交通职业中等专业学校筹建德州交通职业学院。

  以德州职业技术学院为基础,整合德州高级师范学校、中北大学德州研究生分院、德州市职业教育公共实训中心资源,采取“两校一院一中心”的模式,创建职业技术师范大学,按照“本科+技师(预备)”的“双证书”培养模式,培养“工匠之师”,构建本硕贯通的一体化职教师资培养体系。

  规划建设职业教育园区

  支持德州学院和中北大学在德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规划建设大学科技产业园,积极引导市场化投资基金支持科研成果在德州孵化转化,项目产业化优先在园区孵化落地。

  创新职业教育内涵发展

  推进职业教育上下贯通培养

  推进“文化素质+职业技能”的“职教高考”制度落实。从2020年秋季入学的新生开始,公共基础课程、专业理论课程以及具备条件的专业实践课程先期进行学业水平测试。 2022年,到基本完成职业技能考试成绩权重不低于50%的“文化素质+职业技能”教学质量评价体系。

  支持德州学院、山东华宇工学院每校不少于3个专业和市内优质中职学校进行本科对口贯通分段培养,争取市内本科院校和优质中职对口贯通培养不低于360人。

  推进职教与普教相互融通

  在中职学校与普通高中“学分互认、学籍互转”试点基础上,出台政策,明确适合进行技术技能人才培养的普通高中一、二年级学生可以转为中职学籍,参加“文化素质+职业技能”的“职教高考”。

  支持具备条件的中职学校在确保质量的前提下举办综合高中。探索举办艺术高中、体育高中、文理高中、科技高中、语言高中。

  统筹专业设置

  围绕实施新型工业化强市三年行动计划和新旧动能转换发展战略,每个县(市、区)主攻2个左右主导产业,打造一批与德州产业转型升级相适应的专业(群),重点扶持家政、养老等专业和先进制造业、现代农业、现代服务业、战略新兴产业等人才紧缺专业。

  建立三年一轮的专业评估长效机制,根据评估结果将专业认定为绿、黄、红牌专业,对绿牌专业给予支持,黄牌专业压缩招生规模,红牌专业逐步停止招生。

  到2022年,全市重点建成40个左右示范中职专业(群),15个左右高水平中职专业(群),5个左右高水平高职专业(群)。

  全市建设10个以上职业教育专业教学资源库、100门在线开放精品课程。

  促进产教深度融合

  推进现代学徒制人才培养模式改革

  落实校企协同育人和招生招工一体化,校企共同设计人才培养方案,建设双导师队伍。

  开展现代学徒制的专业,优先安排参与实施“1+X”证书制度试点。

  从2020年起,每所职业院校至少1个专业和区域内企业进行现代学徒制人才培养。

  创新职业教育集团化发展机制

  依托骨干职业院校,联合行业、企业组建高端装备、交通运输、新能源、生物化工、现代农业等职业教育集团。

  加强职业学校队伍建设

  全面落实编制标准

  落实职业学校编制总数的20%用于自主聘用兼职教师。

  确保专业专任教师不低于专任教师总数的60%,“双师型”教师比例不低于专业教师总数的70%。

  业界优秀人才担任职业院校专任教师可以通过直接考察的方式招聘。

  深化分配制度改革

  制定公办职业院校绩效工资水平最高可达到所在行政区域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基准线的5倍。

  学校对外开展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取得的收入结余,可提取50%以上用于教师劳动报酬,不纳入单位绩效工资总量管理。

  实施名师引领工程

  实施德州职教名师“头雁”培养工程,自2020年起,重点培养100名德州职教名师,每年按照30000元/人的标准支持30名左右骨干教师到知名职业学校跟岗锻炼,打造以名师为带头人的专业教学团队。

  营造职教发展氛围

  提高技能人才待遇

  职业院校毕业生与普通高校毕业生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招聘中,享受同等待遇。

  完善技术技能人才职称评价机制,贯通高技能人才与工程技术人才职业发展通道。

  鼓励企事业单位按规定设立特聘岗位津贴、带徒津贴等,激励在人才培养、技术创新、技能大赛等方面取得突出业绩的技术技能人才。

  对世界技能大赛前三名选手、全国一类职业技能竞赛第一名选手、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授予的“中华技能大奖”获得者,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后,可由招聘学校自主考核录用入编。

  每两年评选一届30名“德州工匠”,“德州工匠”享受子女入学、医疗保健、住房安居等方面“绿色通道”服务,参照劳模管理有关规定享受疗休养、身体健康检查,优先推荐参加全国、省劳动模范、五一劳动奖章评选。

  完善职校技能大赛制度

  建立德州市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承办平台,指导学校争取并承办国家、省、市以及相关行业赛事,推动大赛成果转化。

  把技能大赛作为我市职业教育提质培优的重要内容,通过承办大赛提升德州职业教育影响力,打造德州职教品牌。

  制定《德州市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实施办法》,建立市、县、校举办大赛的常态工作机制。

责任编辑:霍艳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