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群发布虚假视频,德州一男子被依法行政拘留

2019-05-06 15:00:00 来源:鲁网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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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鲁网德州5月6日讯 2019年05月05日04时20分许,在340国道241公里+700米处(临邑县演马庄村南)发生一起三车相撞的交通事故,事故造成一人死亡,两人受伤。

  当日上午7时,某网民在微信群发布虚假视频事故信息,声称临邑东外环发生事故造成多人死亡。

 

  很快,该条虚假信息在微信朋友圈内广泛传播开来,引发社会各界议论纷纷,误导了广大群众,严重扰乱了正常社会秩序,影响极其恶劣。

  舆情发生后,县公安局立即展开调查,核查发帖人身份。经缜密侦查,5月5日,发布虚假信息的违法行为人朱某奎(男,50岁,临邑县孟寺镇人)被抓获。

  到案后的朱某奎懊悔不已,如实陈述了自己为博取眼球,伪造事实真相,在微信群随意发布“临邑东外环发生事故造成多人死亡”的虚假交通事故现场视频的违法事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第一项之规定,违法行为人朱某奎因散布谣言、故意扰乱公共秩序被处予行政拘留10日并处罚款500元的行政处罚。

  相关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25条 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91条 编造虚假的险情、疫情、灾情、警情,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或者明知是上述虚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来源:本网记者

责任编辑:霍艳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