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挥信用监管和奖惩作用 德州市推出疫情防控“红黑榜”

2020-03-06 11:20:00 来源:德州日报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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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鲁网3月6日讯 3月5日,记者从市发改委获悉,为积极发挥信用监管及信用联合奖惩服务社会治理作用,市发改委组织市直有关部门、各县市区发改局进行信用信息红黑名单的认定和归集工作,形成“全市疫情防控工作社会信用红黑名单”,将在“信用德州”网站进行公示。

  归集的信用信息主要包括个人姓名、身份证号码,企业或组织规范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等信息。赴湖北参加支援疫情防控医务工作的、参加我市一线疫情防控工作且表现突出的、参加疫情防控志愿者服务活动有重要贡献的、为疫情防控积极捐赠物资或资金的以及其他为疫情防控工作作出有力支持保障的可纳入“红名单”。

  隐瞒病情、在疫情严重地区旅居、与患者或者疑似患者接触等不如实提供情况,不接受调查、监测,逃避医学观察、隔离治疗的;明知已感染或可能感染新型冠状病毒,故意进入公共场所或者隐瞒情况与他人接触的;未落实疫情报告制度,缓报、漏报、瞒报、谎报疫情信息的;编造、传播有关疫情和防控工作的虚假信息,扰乱公共秩序的;阻碍疫情防控工作人员执行职务,或者实施危害医务人员人身安全、扰乱医疗秩序的;哄抬防疫用品和民生商品价格、制假售假,扰乱市场秩序的;不服从相关复工复产等管理规定、未履行相关信用承诺,对疫情防控造成不利后果或形成较大风险的等将纳入“黑名单”。

  对被列入“红黑名单”的个人,在即将推出的全市个人信用分中分别给予相应的加分和减分;对被列入“红黑名单”的企业或组织,将在政府政策扶持、评优评先、享受惠民便企政策等方面分别给予支持和限制。

责任编辑:霍艳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