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将实施“互联网+监管” 对重点领域建立重点监管事项库

2020-06-19 11:18:00 来源:德州晚报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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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鲁网6月19日讯 为进一步优化德州市营商环境,加强“互联网+监管”技术与部门业务深度融合,以大数据、云计算为技术手段,加快推进全市“互联网+监管”工作,市政府于近日出台《“互联网+监管”工作实施方案》。

  《方案》明确,2020年6月底,完成监管事项“两个清单”增补和修正工作,有序推进各类监管数据归集,推动监管事项全覆盖、监管过程全记录;2020年12月底前,依托省“互联网+监管”系统,有序推进风险预警、投诉举报、评估评价等应用。

  《方案》推出,将重点包括优化监管事项目录清单、全面推行使用省“互联网+监管”管理系统、推进信用监管、深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对重点领域实行重点监管等11项重点任务。

  其中,我市将汇聚整合监管对象处罚记录、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等相关信用信息数据,以及国家“互联网+监管”系统推送的信用信息数据,归集至省“互联网+监管”数据中心信用信息库,通过省公共信用信息平台、信用中国(山东)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山东),为社会公众提供便捷高效的信用查询服务。加强信用信息数据应用,推进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信用约束、信用风险预测预警、信用信息共享等,支撑各级、各部门开展信用监管相关工作。

  同时,对直接涉及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健康等特殊重点领域的监管事项实行全覆盖,建立重点监管事项库,围绕重点监管事项,充分利用省“互联网+监管”系统风险预警、信用监管、非现场监管、投诉举报等功能,有针对性地开展专项检查、过筛式排查。围绕重点领域、重点对象,通过对投诉举报数据、互联网及第三方数据、监管行为数据、风险分析数据等挖掘分析,加强风险研判和预测预警,及早防范苗头性风险,为辅助决策以及开展重点监管、协同监管提供支撑。

责任编辑:霍艳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