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德州市人民检察院召开优化法治营商环境新闻发布会

2021-06-08 18:58:00 来源:鲁网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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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鲁网6月8日讯(记者 马莉 通讯员 高忠祥)为深入落实中央“六稳”“六保”工作部署和上级工作要求,坚持把服务优化法治营商环境和保障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作为义不容辞的政治责任,6月8日,德州市人民检察院召开优化法治营商环境新闻发布会,德州市检察机关牢固树立“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理念,立足检察职能,强化工作举措,全力服务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

  新闻发布会上,德州市人民检察院通报了市检察机关服务保障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情况,发布《德州市检察机关服务优化营商环境九条意见》,并回答了记者的提问。

  立足经济发展,强化政治意识,着力抓好精准服务

  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发展,是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也是检察机关的政治责任,全市检察机关丰富载体、创新举措,努力为民营经济健康发展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

  (一)以规范性文件为指引,完善服务机制。围绕新旧动能转换、优化营商环境、双招双引、疫情防控等市委重大决策部署,市院先后研究制定出台《发挥检察职能依法服务和保障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意见》等针对性服务意见9个。今年3月,聚焦市场主体反映的痛点、难点、堵点,出台《德州市检察机关服务优化营商环境九条意见》,从树立正确办案理念、依法保护市场主体的人身财产安全,准确把握法律政策界限、主动延伸法律服务职能等方面出实招、见实效,努力为优化营商环境贡献检察力量,进一步助推保障市委、市政府“新型工业化强市”战略和“法治环境突破提升行动”。

  (二)以教育整顿为契机,丰富服务方式。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期间,结合“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市检察院制定为民办实事具体措施38项,覆盖服务营商环境全方面各环节。坚持走出去和请进来相结合,先后组织开展“检察护航民企发展开放日”、民营企业家座谈会等活动,建立健全与民营企业联系走访常态化服务机制,推动法律服务进企业、进商会。注重从民营企业家、工商联及商会工作人员中选聘特约检察员、人民监督员,更好地倾听民营经济界的声音,了解民营企业所思所想,立足检察工作,为民营企业提供精准服务。

  (三)以细化落实为依托,落地服务举措。健全营商环境调研、领导定点对接民营企业等常态化机制,市检察院班子成员点对点联系服务省、市重大项目;主动加强与市工商联沟通交流,与应急管理部门建立“危化品安全行政执法+专家咨询+检察公益诉讼”工作机制,许勍检察长先后到山东坤河旅游开发公司(齐河)、山东信谊制药有限公司(平原)等企业走访调研、了解情况,明确服务发展方向、解决企业实际问题。

  立足检察职能,强化责任担当,着力保障民营经济发展

  市县两级检察机关始终把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作为重要任务,持续更新司法理念,牢固树立依法平等保护、谦抑审慎文明司法、双赢多赢共赢等理念,以高质量检察履职书写新时代检察担当。

  (一)突出工作重点,创新办案模式。一是突出打击犯罪。严厉打击侵犯企业和企业家人身安全、财产安全的各类犯罪,加大对违法动用刑事手段插手经济纠纷、司法不公等问题的监督力度,强化对涉企业案件审判活动和执行活动的监督。二是创新办案模式。建立涉企案件依法快诉机制,运用“提前介入、规范退查、均衡结案”三位一体办案模式,准确把握法律政策界限,充分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全面开展涉案企业家羁押必要性审查,确保司法办案对企业经营影响降到最低。对涉企重大疑难案件坚决运用领办、提办、交办、挂牌督办等方式,确保严格依法审慎准确办理。三是注重办案效果。坚持效果导向,充分运用政治智慧、法律智慧办理涉民营企业的案件纠纷,确保法律效果和政治效果、经济效果、社会效果相统一,实现双赢多赢共赢。

  (二)强化便民利民,注重职能拓展。一是建立法律服务“绿色通道”。通过信、访、网、电等渠道接收的涉及非公企业和非公经济人士权益保障、权利救济的各类控告申诉案件,建立民营企业法律服务“绿色通道”,优先受理、快速办理,为民营企业的控告申诉提供“一站式”法律服务,为非公经济健康发展提供优质的检察服务。二是对企业进行法治体检。市检察院组织年轻干警成立法治体检志愿服务队,到多家企业进行实地走访座谈,针对企业经营中遇到的法律问题,通过以案释法帮助企业堵塞制度漏洞、完善管理架构。三是坚持对企业平等保护。认真落实对国企民企、内资外资、大中小微企业的平等保护,积极探索服务企业发展的新做法,妥善办理涉企各类合同纠纷等案件。在陵城区某科技公司与浙江某公司设备买卖合同纠纷案中,市县两级院坚持一体化办案,统一调配办案资源,集中力量突破急、难、险、重案件,通过上下联动、分工协作,完成现场勘验、证据采集等调查核实工作,从司法公平角度出发,通过依法行使法律监督职责,对该案依法提请抗诉并获改判,保障了企业的合法权益,有效降低民营企业的生产经营成本,防范和化解经营风险,在疫情期间该企业出口效益逆势上扬。

  (三)加强互动配合,发挥协同效应。市检察院与市工商联联合设立派驻检察工作站,建立工作协同机制,互动交流、互通有无,共同出台机制、开展活动,1+1>2的效果已经逐步凸显形成服务民企发展合力。在市场监管局设立保护知识产权检察工作站,以工作站为依托,推动行刑衔接机制在知识产权保护中发挥更大作用,发挥知识产权综合性司法保护的整体效能,提高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水平。开展涉企犯罪挂案清理专项活动,让民营企业家放心创业、安心经营。对摸排出的“挂案”实行台账登记、逐案研究、分类施策,通过与公安机关专题座谈、个案会商,院领导、部门负责人包案、实地督导等方式,深入推进“挂案”清理工作。

  强化主动作为,围绕全面保护,着力打造立体服务格局

  检察机关是司法机关,检察机关保障服务民营经济发展的基本途径和方式就是司法办案,要通过实实在在的行动,让民营企业家专心创业、放心投资、安心经营。

  (一)试点先行,以新形式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市院和德城区院对知识产权案件实行刑事、民事、行政检察职能集中统一履行,由刑事、民事、行政检察部门业务骨干组成知识产权检察办公室,统一受理涉知识产权类案件,就知识产权案件从刑事、民事、行政角度全方位进行审查,达到民事、行政、刑事检察全方位监督的效果。开发区检察院办理的祁玉康等5人假冒注册商标案(2019年)、禹城市检察院办理的赵某侵犯商业秘密案(2021年)先后被评为全国检察机关保护知识产权典型案例。其中,赵某侵犯商业秘密案系检察机关通过引导侦查、自行补充侦查成功追诉漏罪的典型案例,该案中赵某因侵犯商业秘密罪和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罚金人民币五十万元。

  (二)化解争议,以新方法实现多赢化监督效果。在全市范围内开展“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专项活动,制定《实施“五必访”化解行政争议的意见》,探索与法院、司法局复议中心等搭建平台,化解涉企行政争议40余件。近年来,针对判决、裁定和调解书内容向行政机关发出检察建议28件,促进依法行政。平原县院探索构建“审查+考核”行政权监督制约机制,在办理某民营企业对加处罚款行政决定申诉案中,平原县院深入调查核实,依法建议撤销加处罚款决定,帮助企业生产脱困,获得市委和省检察院主要领导表扬肯定。

  (三)全程发力,以新格局全力服务企业发展。围绕安全生产综合治理,检察机关对涉嫌重大责任事故、不报谎报安全事故等犯罪,全部提前介入、从严从快批捕起诉,与应急管理部门研究会签《关于在安全生产领域加强协作配合的意见》,推进形成安全生产齐抓共管工作格局。对企业筹建、土地审批、工商注册生产等开展全方位调研,重点监督纠正行政机关在竞争性经营行业和投资领域设置条件、设置障碍等涉及市场准入问题,纠正行政机关违法干预企业家自主经营活动的行政行为。

  “营商环境只有更好,没有最好”,检察机关服务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永远在路上。下一步,全市检察机关将以更高起点站位更优检察履职、更实工作效果,全力服务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为全市“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贡献检察力量。

责任编辑:霍艳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