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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在前 争一流”|德州市实施各类救助150.46万人次 救助金额4.86亿元

2022-04-21 15:05:00 来源:鲁网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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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鲁网4月21日讯(记者 吴美琳 见习记者 蔡新雨)4月21日,德州市政府新闻办举行“走在前 争一流”主题系列新闻发布会第九场。德州市民政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全力保障增进民生福祉”的相关情况。

  据了解,2021年,德州市通过大救助实施各类救助150.46万人次,救助金额4.86亿元。2022年,市民政局联合市财政局出台《关于提高困难群众救助保障标准的通知》文件,对九类困难群众救助保障标准按照不低于10%的标准进行提高。同时,出台《德州市最低生活保障管理办法》文件,提高德州市低保管理服务水平,细化低保审核确认制度。 

  建立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库,把低保、特困、低边、支出型和易致贫返贫五类人员共计21.3万人纳入低收入人口库,实行动态监测和常态化帮扶,荣获2021年全国社会救助创新实践活动优秀案例,打造了全国民生工作品牌。全年预警推送信息9553条,协理员全部入户核实,主动实施救助8896人。实施教育引导、劳动参与和社会联动等专项行动。社会力量参与更加全面,打造了统筹衔接、政社互补、协同共救的社会共救平台,建设完成“慈善筹”系统,开通“微心愿”功能,实现了向“需求型”救助的转变。 

  2022年,市民政局围绕关爱服务好困境儿童、留守儿童这个小群体和全市未成年人这个大群体,以常规项目和创新活动为抓手,着力打造儿童福利和未成年人保护“德关爱”品牌。启动德州市未成年人保护中心和市儿童福利院康养楼项目建设。提高孤困儿童救助保障标准,3月底全市共保障各类孤困儿童1857人。推进365暖留工程,各乡镇(街道)至少建设一处“365暖留中心”,为留守人员提供委托照护、技能培训、安全宣教等服务。 

  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德州市采取一系列措施,大力发展养老服务业,出台《德州市养老服务条例》及相关配套文件,为全市养老发展提供了政策支持。开展了“互联网+”居家养老服务试点工作,城乡分散供养特困老年人、经济困难老年人、贫困家庭老年人和失独家庭老年人等四类特殊群体为居家养老服务试点范围。开展社区养老服务设施配建专项行动,全市新建小区253处、老旧小区1386处配建率均达到100%。自动筛选经济困难老年人补贴,通过德州市大救助平台,对全市经济困难老年人(即60岁以上的德州市城乡低保人员)补贴业务办理实现了自动筛选。2022年全市建设改造敬老院6处,强化兜底保障能力,提升护理水平。每个县(市、区)至少建有1所以失能特困人员专业照护为主的县级敬老院,使生活不能自理特困人员集中供养率达到60%以上。6月底前,所有社区养老服务设施配建达标率达到100%。 

  下一步,市民政局计划研究制定《关于深化大救助体系建设促进低收入者摆脱困境走向共同富裕的意见》,打造以“促进低收入者摆脱困境走向共同富裕”为目标的社会大救助5.0版本。打造“共富型”社会大救助体系。聚焦低收入者,统筹整合政府保障资源,创建共同富裕监测监管信息平台,发挥第三次分配作用,提高低收入者发展能力,实现社会大救助在体制机制上由兜底型向品质型转变,由解困型向发展型转变,由供给型向需求型转变,开创德州共同富裕的民生保障实践。 

责任编辑:霍艳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