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市养犬管理条例(草案)》公开征集意见

2020-01-15 11:36:00 来源:德州晚报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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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鲁网1月15日讯 重点管理区内,个人养犬每户限养一只,出门遛狗要佩戴犬牌、拴犬绳;遛狗不清理粪便,将处二十元以上一百元以下罚款……1月9日,记者从德州市人大获悉,《德州市养犬管理条例(草案)》已经德州市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初次审议,目前开始公开征求社会各界意见,意见征求时间截止到2020年2月14日,市民如有意见和建议可反映。《德州市养犬管理条例(草案)》共分为7章,包括免疫与登记、养犬行为规范、经营与诊疗等。其中明确提出在重点管理区,饲养犬只不得侵占楼道、绿地等住宅小区物业共用部位等;在重点管理区携犬出户应当为犬只佩戴犬牌,由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用犬绳、犬链牵领等。

  在法律责任方面,对违反规定的行为也明确了处罚标准,如:侵占楼道、绿地等住宅小区物业共用部位养犬的,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携犬出户不即时清理或者拒不清理犬粪的,责令改正,处二十元以上一百元以下罚款等。

  通讯地址:德州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新城综合楼A区427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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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霍艳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