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月起,德州市德城区行政审批再提速

2020-06-23 14:14:00 来源:德州晚报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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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鲁网6月23日讯 “原来是‘材料不齐不能办’,今后就可以‘一边准备材料一边受理审批’了。”6月22日,记者从德城区行政审批服务局了解到,为进一步方便企业办事,该局发布《德城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容缺受理工作制度》,于7月1日起,首批梳理的34个政务服务事项全面实施“容缺受理”制度。以后群众、企业办理业务,主要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受理条件,但次要材料欠缺的,窗口可先行受理,申请人在规定时限内补齐材料即可。

  据了解,德城区首批34个政务服务事项涵盖企业经营、投资建设及社会民生等领域,大至工程项目的相关制度报告、证照许可,小至个人的身份证、委托书,都纳入容缺范围。

  以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为例,改革前,如果缺少排水隐蔽工程竣工报告,需要补齐材料后才可以启动办理登记,会延误几天乃至几周时间。改革后,通过推行“容缺受理”制度,让企业和群众先办理登记并启动审批流程,再按规定时限补齐所需的材料,使企业和群众可以及时取得执照,有效节省了办事时间,提高了行政审批效率。

  针对可以“容缺受理”的事项,申请人向原办事窗口提交材料,窗口人员现场审核通过后,申请人签署“容缺受理”承诺书,该件即可进入正常办理流程。同时,群众、企业除了可以到窗口补交材料外,还可通过网上提交、出具结果时提交、现场勘验时提交、邮寄提交等多种方式提交。

  申请人在容缺期限内补交材料,实现此次“容缺受理”工作在正常办理期限内完成。若申请人未在期限内补交容缺材料,经提醒后仍没有补齐补正法定材料,工作人员将依照法定程序撤销“容缺受理”作出的审批决定,一并作废并收回颁发的批文证照。同时,“容缺受理”的审批决定被撤销后,申请人依据该证照或批文办理的其他审批、备案、验收等手续,在德城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办理的,同时予以撤销。

  未来,德城区还将在首批“容缺受理”事项基础上再陆续推出更多“容缺受理”事项,打造德城一流营商环境。“德城区行政审批服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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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容缺受理

  指以自愿承诺为前提、综合评估为支撑、信用惩戒为手段的“告知承诺+综合评估+容缺受理+信用记录”审批新模式。即为了便利申请人,在申请人符合基本条件,主要申请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时,通过告知承诺、综合评估等,可以在其次要条件或非要素手续有欠缺的情况下,为其办理相关审批,在申请人补正全部材料后,在承诺办结时限内及时出具办理结果。

责任编辑:霍艳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