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7个月臭氧浓度同比改善9.6% 德州市优良天数增加31天

2020-08-07 15:03:00 来源:德州晚报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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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鲁网8月7日讯 8月6日,记者从市生态环境局获悉,德州市全面落实国家和省VOCs攻坚部署,治理成效显著。今年1月至7月,经过VOCs攻坚治理,臭氧浓度同比改善9.6%,优良天数增加31天。

  今年6月,德州市印发《德州市2020年夏季挥发性有机物治理攻坚工作方案》,全面禁止生产、销售VOCs含量不达标产品;组织全市20家涉VOC上市企业召开治理交流会,要求在治污技术上做示范,并向企业发出倡议。

  此外,组织全市613家使用单一UV光氧设施企业立即停止使用,并按照“适宜高效”原则升级改造;将全市364家涉VOCs喷涂工业企业纳入错时作业范围,建筑涂装、道路施工等涉VOCs排放的生产作业环节实行夏季高温时段暂停作业;组织开展全市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公务用车错时加油,组织成品油销售企业制定加油站夜间加油促销政策,引导群众错时夜间加油。

  7月1日起,全面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落实无组织排放特别控制要求。今年以来,共检查涉整改VOCs企业350家、加油站640个、汽修企业239家、使用涂料施工工地140个、餐饮单位171家。

  据统计,今年1月至7月,全市O3平均浓度189微克/立方米,改善幅度居山东省第3位。7月份,O3浓度183微克/立方米,列山东省第7位,“2+26”城市第5位,综合指数列“2+26”城市第2位。

责任编辑:霍艳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