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出台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新举措

2020-10-28 11:23:00 来源:德州晚报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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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鲁网10月28日讯 10月26日,记者从德州市人社局获悉,市委组织部联合市人社局下发《进一步优化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提出将优化事业单位岗位管理、完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制度,其中提到将下放教育、卫生健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组织权限,对通过直接颁发程序持有“山东惠才卡”、“德州惠才卡”的高级专家,可不占本单位高级岗位结构比例。

  持有“两卡”可不占高级岗位

  《通知》规定,事业单位可根据社会功能、职责任务、人员编制的变化及工作需要,在规定的岗位结构比例指导标准内动态调整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的设置数量、等级,在核准的专业技术岗位总量内,允许事业单位空缺的同系列高等级岗位借用到低等级岗位使用。

  对业绩显著、贡献突出、行业和群众公认的高层次人才,所在单位相应专业技术岗位没有空缺的,经行业主管部门评议,事业单位可按照规定程序、数量等要求申请设置和使用特设岗位予以聘用。

  对通过直接颁发程序持有“山东惠才卡”、“德州惠才卡”的高级专家,以及符合我市高层次人才范围条件的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才,可不占本单位高级岗位结构比例。

  下放教育、卫生事业单位招聘权限

  《通知》要求,各县(市、区)对纳入我市各级特聘范围的高层次人才,经核实认定后可采取专家评议、组织考察等方式予以聘用。引进“双一流”高校毕业生或市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引进博士研究生,县(市、区)事业单位和市属公益二类事业单位引进硕士以上研究生,职业院校引进业界优秀人才担任专任教师,乡镇学校、医院、水利、民政、农技、林业、文化等公共服务事业单位引进急需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或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人才,可采取直接面试、考核或考察的方式进行公开招聘。

  教育、卫生健康部门所属事业单位的公开招聘,由市、县教育、卫生健康部门根据备案的招聘方案组织实施;其他部门(单位)所属的教育、卫生类事业单位,经与教育、卫生健康部门协商一致,也可一并参加。对尚不具备独立组织招聘、命题能力的县(市、区),可由市教育、卫生健康部门统筹组织。

  简化招聘流程提高办理效率

  《通知》明确,市、县(市、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要按照“一次办好”的要求,进一步梳理、精简公开招聘办事流程,对报送材料符合公开招聘规定且齐全完备的,一般在5个工作日内予以核准或备案。对高层次人才聘用以及特别紧急事项,特事特办、随到随办。加强信息化建设,可以通过线上平台、公务邮箱等网络报送的,一律不再上报纸质材料。

  事业单位人员控制总量内的工作人员,可根据调配相关政策和权限进行有序流动。实行控制总量管理的市属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及调配审批机关,可根据有关政策规定及事业发展和队伍建设需要,稳妥有序实施相关人员调配工作。

  此外,《通知》要求各级各部门(单位),特别是各县(市、区),要强化纪律意识、制度意识、责任意识,严格执行人事管理制度,严禁规避制度违规进人、违规聘用,严禁“内部招聘”“人情招聘”“萝卜招聘”,坚决杜绝事业单位选人用人不正之风。

责任编辑:霍艳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