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市人大常委会召开新闻发布会 两部法规明年1月1日起施行

2020-10-31 10:19:00 来源:德州日报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打印

  鲁网10月31日讯 10月30日上午,德州市人大常委会召开《德州市烟花爆竹燃放管理条例》和《德州市养犬管理条例》颁布实施新闻发布会,两部法规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市司法局、市公安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应急管理局相关负责人出席新闻发布会并就条例立法背景、制定过程、审查情况、主要内容特点和贯彻实施安排进行介绍。《德州市烟花爆竹燃放管理条例》共23条,适用于德州市行政区域内烟花爆竹燃放、销售及管理活动。条例对禁放区域和安全燃放作出了详细规定,对于在禁放区域、地点和时间燃放烟花爆竹,或者以危害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方式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公安机关责令停止燃放,并处罚款。该条例的制定出台,将为依法规范我市烟花爆竹燃放管理工作,保障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减少环境污染,倡导文明的社会风尚,促进社会和谐文明提供更有力的法治保障。《德州市养犬管理条例》共七章44条,对养犬适用范围进行划定,明确了政府及职能部门的养犬管理职责,建立养犬分区管理的制度、犬只狂犬病强制免疫制度、养犬登记制度,明确了养犬行为规范、流浪犬只的处置,规定了犬只的收容、救助与处置,明确了违法养犬责任,体现宽严相济的处罚原则。

责任编辑:霍艳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