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市将开展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 居民可扫码自主填报

2020-09-22 10:58:00 来源:鲁网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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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鲁网9月22日讯(记者 吴美琳)9月22日,德州市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了德州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的总体安排情况以及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开展情况,并答记者问。

  据了解,此次人口普查对象为2020年11月1日零时在德州市区域内居住的人,如果户口在德州市而实际在外市居住,也需要在德州市进行登记,普查对象既需要在居住地登记,也需要在户籍地登记,户口和居住地不一致的人需要登记两次。此外在德州市区域内工作、学习等长时间居住的港澳台居民和外国人也属于普查对象,也需要填报普查报表。

  主要调查人口和住户的基本情况,包括姓名、公民身份号码、性别、年龄、民族、受教育程度、行业、职业、迁移流动、婚姻生育、死亡、住房情况等91项指标。这次人口普查中采用全面调查的方法,采用普查员入户询问、当场填报方式,为提高普查数据质量,将采集普查对象的身份证号码,并签订保密承诺书。同时增加了自主填报的途径,自主填报是这次人口普查登记方式的创新,自主填报通过个人微信扫描二维码进行填报,如果选择自主填报,普查员会向市民朋友提供上报数据的二维码。

  人口普查工作分为准备、登记和数据汇总与发布三个阶段,主要工作在准备、登记两个阶段进行。2019年10月至2020年10月31日为准备阶段,主要开展进行普查试点,选聘培训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普查区域划分及绘图,开展入户摸底等工作。2020年11月至12月为登记阶段。主要工作是组织普查员入户登记,做到“区不漏房、房不漏户、户不漏人、人不漏项”。在此期间还将开展普查数据比对复查工作和事后质量抽查等工作。

  德州市统计局局长张千华指出,普查对象应当依法履行普查义务,如实提供普查信息,不得虚报、瞒报、拒报。拒绝提供普查所需的资料,或者提供不真实、不完整的普查资料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机构责令改正,予以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依法严肃处理。在此呼吁广大市民要信任普查员,配合好普查员的工作,如果对普查信息安全仍有顾虑还可以选择自主填报普查信息。

责任编辑:霍艳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