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车“贴条” 德州市公安民警张贴警告标示提醒挂牌

2020-08-28 16:16:00 来源:鲁网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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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鲁网8月28日讯(记者 吴美琳 通讯员 张亚磊)“张贴警告提醒标示,督促车主抓紧时间就近办理挂牌业务”8月28日,德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直属一大队巡逻民警在解放路群光汇商场路段,对停放在路边的电动车进行排查,一旦发现没有悬挂号牌的电动车,民警立即上前张贴这样的警告标示。

  “大队印发这样的警告标示,各中队民警包片区的进行排查,在电动车停靠密集区域进行排查”大队执勤民警田园说道。

  目前电动车挂牌工作已经进入扫尾阶段,德州市公安机关各警种纷纷上路设立挂牌点,为群众免费办理电动自行车挂牌业务,按照相关政策规定,自9月1日起,未悬挂号牌的电动自行车将禁止上路行驶,违者将予以扣留并按照规定处罚。

  在此公安机关提醒广大市民,还未悬挂号牌的市民可以前往全市各交警大队、各派出所办理该业务,也可由民警在路口、进村街社区现场办理,同时必须要按规定正确悬挂号牌。

责任编辑:霍艳英